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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馬靈修--受苦

以前對這個blog的感覺是,要有一定靈修/讀經領受,才寫文章。
現在想放寬一些,讓文字紀錄一些細微的感受,也等於是有一段專心面對自己和上帝的時間。

以前就知道自己需要寫東西來整理心情,但實際上因為懶惰,還有對於blog(包括ptt,FB)文章完整度的堅持,所以寫的不多。希望能稍微除掉這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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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彼得前書,被提醒一些關於受苦的真理。
2章20~21節 那附近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首先看到「你們蒙召原是為此」,似乎我們蒙召成為基督徒,就要有受苦的心理準備。因為耶穌留下的榜樣...似乎說明了,在這個失落的世界上,要遵循父神的道路,就是要受苦。但反過來看,若不遵循上帝的道路,去犯罪,一樣要受苦! 不論有沒有「現世報」(我覺得大部分都會有),至終上帝的公義彰顯出來,作惡的一定會受刑罰。所以這邊的經文看來,不論做這個、還是做那個,都是要受苦,那我們要選擇哪一個?

3章17~18也再講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以前的錯誤觀念是,想找到一種方式讓自己能夠「享受」遵行上帝的道理,這麼多年看來是行不通的,因為肉體不會享受上帝的道,反而是享受罪中之樂。彼得前書 2:11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看來現實是很殘酷的,需要努力禁戒肉體私慾,沒有什麼捷徑或舒服的方法,乃是要受苦。

但為義受苦是有福的,這是能做下去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