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0年2月21日 星期日

馬靈修—The book of Matt

2010/2/19

前天看了電影「奪天書」 “The Book of Eli” (以下有雷!)是一部適合基督徒觀賞的片子~哈!片中描述主角如何堅持信念護送世界最後一本聖經,最後是用背誦的來完成傳遞的任務。今天想查一些關於神的話的重要性的經文。

寒假的時候參加培基的真善美講座,裡面「向罪看自己如同已死的七個步驟」其中一個是將羅馬書6章和8:1~15「接枝」到心裡意思是完全背熟、熟到不能再熟~!所以我現正在試著把它背起來。其實很不容易耶!以綺勝為榜樣,繼續背。效法Eli,把聖經吃下去變成自己的,The book of Matt.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

講座的另外一個主題,講到「成功的原則」,要有成功的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默想神的話!

歷代志下 26:4~5 「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亞瑪謝一切所行的;通曉神默示,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烏西雅定意尋求神;他尋求耶和華,神就使他亨通。」

這也有關於我最近在思想的另一個東西,什麼樣的亨通才是要去追求的?今生亦或是來生的?在舊約裡面看到很多來自上帝的祝福,都是幫助他們擊敗敵人呀、能生小孩呀、國家繁榮等等,所以今生的亨通也不是沒有價值的,也一樣是好的。或許到了新約時代有所不同的是,我們有一些更值得我們追求的「亨通」,就是想盡辦法宣揚基督的福音,可以留存到永恆。

歌羅西書 3:16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

如果有一天世界充滿了基督徒,學校要考背聖經會是怎麼樣的情景?哈哈

以前背長恨歌、赤壁賦都可以背起來了(雖然現在忘了),背聖經一定可以的,把在學校使用的各種技巧、智慧拿來學習神的話,更有價值!

Psalm 1:2~3 But his delight is in the law of the LORD; and in his law doth he meditate day and night. And he shall be like a tree planted by the rivers of water, that bringeth forth his fruit in his season; his leaf also shall not wither; and whatsoever he doeth shall prosper.

多美好的應許!

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超人錄 - 歌利亞

撒母耳記上17-18

大衛從小就擊殺獅子與熊, 還把它說的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
17 v37."那曾救我脫離獅爪和熊掌的耶和華,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
他哥懷疑大衛的能力, 掃羅也不認為這小子能打敗歌利亞.當然我們都知道結局是大衛用小小的石頭直接headshot歌利亞. 但能一邊移動一邊擊中另一個在移動的敵人不簡單耶, 玩過CS的人一定都知道我再說什麼, 尤其是用那麼爛的"槍".
我發現我們都太常讚美大衛說他有跟隨神的心, 他多厲害, 之類的. 大衛他所完成的一切都是神的作為, v37他自己就說很清楚了. 話雖如此, 我還真的很佩服他竟然還能把榮耀歸於神. 要是我曾經空手打敗過獅子我一定會臭屁的要命.
好成績, 得到好工作, 好見證, 打籃球厲害, 會彈canon rock... 我們的一切都是因為有神才那麼厲害. 光光知道這點還不夠, 別人提起的時候我們要興奮的跟他們說這是因為神愛我們. 相對的, 以後不管有多們看似不可能的東西, 我們要有信心, 相信神會帶我們走過. (像Java作業, 神啊, 我需要祢)

後面有一段蠻好玩的故事. 掃羅的女兒米甲大衛, 掃羅想把她嫁給大衛為了"利用米甲作他的陷阱". 但是大衛有神, 所以完全沒有被影響. 有些人結婚或有女朋友後就服事神比較少, 但我想要像大衛一樣, 不讓任何人使我遠離神. 所以有一個愛神的女朋友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啊...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馬讀經—有原則的上帝

2010/2/1

Leviticus 26

前言:前些日子一直玩Counter Strike 造成心情浮躁 好久沒有好好靈修

V1「你們不可做什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什麼鏨成的石像,向他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查考註釋,這裡說的偶像柱像石像等,主要是表明一種敬拜的方式,多過於指向別的神、外邦的偶像。所以很明確的,就算我們是想敬拜耶和華,也不可以利用一些實體的東西去「幫助」我們敬拜神(這就是天主教的作法),因為那些物質的東西才是虛無,配不上耶和華。

V3~13一大堆都是遵行命令的福氣,v14~39一大堆都是不遵行命令的災禍。

V40~42 承認罪孽始蒙垂念。看出新、舊約上帝的原則是不變的,前面講的那麼恐怖,那都是因為不認罪、繼續犯罪的緣故;但只要承認罪孽,耶和華就要紀念這地。

V43 雖然認罪之後可以享受安息,可以蒙赦免,但是還是要「服罪孽的刑罰」,這是因果定律,種什麼就要收什麼,某種程度上是很現實的,別以為上帝會赦免,就可以隨便亂犯罪。

V44~46 我直覺得想到猶太人的光景他們背逆神所以被拆散在仇敵之地直到如今,但是耶和華是信實的,他「紀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沒有將以色列全部滅絕,以色列現在復國,是活生生的上帝的作為。

☆ 利未記終於快讀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