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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星期日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時下有句流行語「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雖然我個人對那種,在文章中直接複製貼上三次的作法很不以為然,不過確實是,如果你覺得一件事很重要,通常就會重複地述說、提醒。

聖經四福音書由不同的作者,以不同角度描寫耶穌生平,若有些話四福音書都有記載,而且還記載很多次,那顯然這句話是耶穌不斷強調的,很重要!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8~39)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太16:24~25)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4~35)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3~24)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27)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17:33)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12:25)


十字架已經變成基督教的圖騰,似乎也是教會中最熟悉的主題。然而我們是否真正體會、實行出「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在這個耶穌受難復活的節期中,仍然值得重新反思。

首先必須要體會十字架原本的用途--刑具。要忘掉現代那些發著光的標誌、掛在胸前精緻的飾品,想像兩千年前最慘無人道、最羞辱的刑具。


「捨己」:之所以撇下自己原本所愛的,是因為找到更好的、更高的價值 (跟隨主)

「背起」:耶穌走的苦路我們也很熟悉了,已經被定罪的人,要背著自己的刑具走到刑場...

「來跟從我」:耶穌自己先被釘,做為表率,我們也要跟上。

「愛生命就喪掉生命」? 意思是有兩種生命,短暫的今生和永生,愛今生的生命勝過永生,那當然就失去永生。人就是賺得全世界(今生),賠上自己的生命(永生),有什麼益處呢?


(耳邊響起林志炫的歌聲...輸了你~~~贏了世界又如何~~~ )


在受苦節崇拜中,牧師提到一個點:撒旦不需要叫你否認信仰,只需叫你以為自己在跟隨耶穌,但卻不願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與我最近在讀的 C.S.Lewis「地獄來鴻」異曲同工!是的,撒旦就是這麼狡猾,令你相信一些微小的謊言,逐漸偏離真理。謊言叫我們淡化十字架的重要,好像在看戲,遠遠的觀賞耶穌受難,然後事不關己。

十字架與我們切身相關!真的跟隨耶穌,就要跟隨祂走那條苦路。祂為我們做示範、榜樣,祂經歷的我們也要經歷,受苦、死、然後復活得到新生命!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當然,我們並不會真的走苦路被釘十字架,然而這「受苦、死」在自己生命中的意義是如何呢... 要攻克己身,除去老我的一些惡習,對抗試探,這些真的只能受苦沒有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