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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細究:行淫婦人與丟石頭那段經文,或許不是你所想的那樣

A Deeper Look at the Verses About Stoning the Woman Taken in Adultery


這陣子在吵性別相關議題,有一位弟兄寫了一篇曝光度蠻高的文章:我們可以丟石頭嗎?......
相信基督徒大都很熟悉「丟石頭」這段經文,在性別議題的辯論中,這段經文更是常被提起,作為人們探究耶穌如何面對淫亂(或更廣泛的罪)的依據。但本人心裡慢慢起了疙瘩,因為覺得這段經文似乎是被胡亂的引用。這段經文真的就是我想的這麼回事嗎?本人研經後覺得,這段經文值得每個基督徒重新細細探究。

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趕緊堵住破口(2):合一

我沒資格講甚麼合一的大道理,我只想將我看到的、可能的破口點出來,希望能成為提醒和建造。

直接說結論:如果我們基督徒圈內為了爭論而彼此敵對,我認為就已經中了撒旦的詭計。

建議:我認為不應該太多在檯面上爭辯。

我看到基督徒內大約存在二種人
1. 看到多元性別相關的東西就氣急敗壞,缺乏愛心耐心的大力反對,甚至引用了扭曲或不實的論述。
2. 理性思辨,擁有較多知識,看不慣第一種人的做法而站出來嗆聲。

這篇文章大約是寫給第二種人的。我看到第二種人對第一種人公開指責,這讓我想到歌林多前書的經文: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 

雖然這樣的好處是(我猜)可以讓非信徒知道,基督徒也有不同的聲音、也不是完全一面盲目的反對,但以下的壞處我認為更大:

1. 對外是不好的見證。
2. 對內讓靈命不穩的弟兄姊妹跌倒。

第一點,耶穌一再吩咐「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弟兄姊妹也是罪人,也不是完美的人,為何對非信者講求愛與憐憫,反而對自己人如此嚴苛?我同意知道真理的基督徒應該有更高的行事為人標準,但原則依然是相愛--「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我們可以選擇私下指出弟兄姊妹行為的不當之處,依據耶穌的教導,先私下講,再不行就找兩三個見證人去講...我想大家都很熟悉。我不否認可能真的有些很昏庸的領導者,甚至有些做不合神心意的事的教徒--但我們有權利論斷嗎?我們要罵弟兄是拉加、罵弟兄是魔利嗎?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我們需要小心這樣的對立,那是撒旦最想看見的。

第二點,縱然那些推動反對的人的做法有許多值得討論和商榷,但至少「大方向」是對的。
我的意思不是說反對此法案才是對的,我的意思是說在教導、維護聖經真理來說,聖經真理是維護「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上帝親自設立的婚姻價值,這個應該沒有歧見吧。倘若教會內比較有影響力的人公開爭辯,特別又是在比較細節的方面爭辯(沒搞清楚法案)卻沒有優先宣傳真理(上帝設立的婚姻是怎樣),這對靈命尚不成熟、聖經尚不熟悉的小羊絕對有很不良的影響。




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趕緊堵住破口(1):失焦

性別議題方興未艾,在基督徒圈子也掀起不小波瀾。但比起性別議題本身,我看見更危險的兩個問題:(1)失焦,(2)不合一,這是惡者背後更大的詭計。這篇先寫失焦,下篇寫合一。

失焦是,忘記了我們的焦點永遠都要定睛在上帝,定睛在高高立起的十字架上,而不是這些問題上面。

沒錯,我們需要效法基督的愛與寬容,他和罪人一起吃飯,傾聽了解人最深的需要。但我們是否忘了先秤秤自己的斤兩?
羅馬書12:3~4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如果上帝還沒有給你足夠的恩賜去「走近罪人」同時又「遠離惡事」,你卻貿然前行,任由尚未穩固的靈命根基受狂浪拍襲,是否要好好考慮自己會不會變成漸漸挪移帳篷、最後住進索多瑪俄摩拉的羅德?


沒錯,我們要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用這世代能懂的語言、用我們所學各樣專業知識,去走進人群中間對話。但小心我們是否忘記聖經一再的教導「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你是否了解更多的知識、更多論述辯證的技巧...,卻更少翻開聖經?想想出手扶約櫃的烏撒、拿自己的香爐獻凡火的拿答、亞比戶,以及擅自用杖擊打磐石的摩西!


沒錯,我們遇到的問題很大很困難,。但難道我們忘了祂是將法老的車輛軍兵拋在海中、派滿山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將仇敵摔到地上的那位宇宙的主宰、萬軍之耶和華?

現在有些氣氛出現(不確定是否為教會的教導),說基督徒在性別議題上要去宗教化,用「文化使命」來與一般人對話。要促成對話而暫拋信仰無可厚非,但我看到的是許多弟兄姊妹為了怕被針對、被攻擊,而選擇隱藏自己的身分、教會,隱藏自己的信仰。

我們把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的主耶穌當作可恥了嗎?這比起法案通不通過、道德敗不敗壞更嚴重,是中了撒旦的詭計!

彼得也曾經三次不認主,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但我們所遇的情況有多嚴峻?不過在網路上的留言論戰,就這麼輕易的讓我們放棄了最重要的東西?

太10: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太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我們忘了神的話語。

約15:18 「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譯: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約壹3: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路6:22「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 」
太5:11~12「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可13:13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林後4:8「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

我們一直都需要重新對焦,弟兄姊妹。我們要傳的是什麼?主耶穌吩咐的是什麼?是靠我們自己的努力建立道德與秩序嗎?

太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林前1:22~23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林前2:2 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林後4:5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腓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還有許許多多寶貴的經文...我們都需要更多的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