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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馬靈修--受苦

以前對這個blog的感覺是,要有一定靈修/讀經領受,才寫文章。
現在想放寬一些,讓文字紀錄一些細微的感受,也等於是有一段專心面對自己和上帝的時間。

以前就知道自己需要寫東西來整理心情,但實際上因為懶惰,還有對於blog(包括ptt,FB)文章完整度的堅持,所以寫的不多。希望能稍微除掉這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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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彼得前書,被提醒一些關於受苦的真理。
2章20~21節 那附近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首先看到「你們蒙召原是為此」,似乎我們蒙召成為基督徒,就要有受苦的心理準備。因為耶穌留下的榜樣...似乎說明了,在這個失落的世界上,要遵循父神的道路,就是要受苦。但反過來看,若不遵循上帝的道路,去犯罪,一樣要受苦! 不論有沒有「現世報」(我覺得大部分都會有),至終上帝的公義彰顯出來,作惡的一定會受刑罰。所以這邊的經文看來,不論做這個、還是做那個,都是要受苦,那我們要選擇哪一個?

3章17~18也再講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以前的錯誤觀念是,想找到一種方式讓自己能夠「享受」遵行上帝的道理,這麼多年看來是行不通的,因為肉體不會享受上帝的道,反而是享受罪中之樂。彼得前書 2:11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看來現實是很殘酷的,需要努力禁戒肉體私慾,沒有什麼捷徑或舒服的方法,乃是要受苦。

但為義受苦是有福的,這是能做下去的盼望。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馬靈修—Wake Up!!

2010/10/4

經文:Romans ch13

v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剛看到這段,會想到耶穌在禱告的時候門徒在打瞌睡,耶穌說你們要警醒!起來禱告!所以這段話該不會是說,要我們早睡早起吧?註釋書提點出這段話的屬靈意涵,是說靈裡要警醒,不要再昏昏沈沈過日子,好像賴床一樣,不想讓自己醒來,再睡下去就要遲到了(耶穌要再來,羔羊的婚宴越來越近了!)

v12「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就連不信主的人,大部分也都會覺得這個世代很邪惡,充滿了犯罪,而且越來越嚴重…這就是「黑夜已深」,人類的敗壞又要達到一種極致!但黑夜已深的下一句,便是白晝將近了!在最暗的夜裡,晨星要發出最亮的光,那就是我們的主再來之時。

壞事常常是在暗中做的,因為是羞恥的,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為什麼一個邪惡的世代,或一個邪惡的城市會越來越沈淪呢?我想,當越來越多人在暗昧中行事的時候,這個地方也會越來越黑暗,就像黑夜降臨…而當你身旁都是黑暗的時候,你也會不知不覺想要做壞事…因為大家都是黑暗的!自己跟著他們那樣做,好像也沒差!這就是我們現在面臨的處境,如果不讓自己的靈魂警醒,還是沈睡在黑暗中,那麼我們的行為還是黑暗的。所以聖經要提醒我們:「醒醒吧!阿宅!」別再賴床了!耶穌快要來,我們應當行在光明中。

V13,14「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有人會說,為什麼亞當夏娃犯罪,要連累到所有的人身上?那是因為罪性是會遺傳的,一人犯了罪,罪就進入了全世界,也流傳到我們每一個後代身上。看這裡就知道,兩千年前人類喜歡做的事,荒宴醉酒、好色邪盪、爭競嫉妒,到現在21世紀還是一樣在做,一點都沒變,狗改不了吃屎,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基督徒也是人,也是會做這些事,那怎麼辦?唯有「披戴主耶穌基督」了,不要為肉體安排,可見肉體常常是與神為敵的,我們需要克制肉體。

歌羅西書 3:10~11「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我想,披戴基督跟「穿上新人」的意思是一樣的,因為基督讓我們成為新造的人,也是按照他的形象來造的,所以我們看著耶穌的榜樣去行,就是越來越恢復、接近主的形象。


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馬靈修—舊人 vs. 新生(1)

2010/8/28

馬靈修—舊人 vs. 新生(1)

經文:Romans ch6~8

聽一個牧師講道說,上帝不是來改造我們的舊人,乃是要賜下一個有主的形象的新生命;所以基督徒不能靠著老我去努力,而是要拋棄老我、「活出」新生命。就像一隻雞無法學會游泳,如果他變成鴨子,就可以輕鬆的游泳了。這樣聽起來很輕鬆,可是就我現在的理解,舊人和新人是共存的,直到死之前我身體的罪性還是會跟著我,好像不能「丟棄」它,只能壓制它?常常會覺得很難很難做到,羅馬書ch7後面「行善由不得我」那樣的掙扎常常一直發生。羅馬書ch6附近他就已經花很長的篇幅來解釋這個東西了,雖然我已經看過很多遍,好像還沒有很明白。

V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可以肯定的,這邊提到的我們的「舊人」已經被滅了,在十字架上不只是我們的「罪」被名義上的取消,我們身上的某一部份也被釘上去死了,所以v3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還有v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 在這邊我們再次印證了類似「雞和鴨」的說法,上帝不是給我們更剛強去勝過罪,而是直接把那個罪惡的舊人處死了!「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但是如果這部分沒有完全明瞭,就會落入還是想靠自己的舊人努力去勝過罪、勝過試探,結果是徒勞無功。

LET’S PRAY: 主阿!求你賜下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弗1:17),讓我得以完全明瞭這個真理!因為明瞭真理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聖靈)。

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馬靈修—攻克己身˙以苦為甘

2010/1/6

經文: 2 Corinthians 1:1~5

延續上一篇的思考,我覺得若要在靈命上有所突破,我必須要付出代價的努力,所以我在跨年的時候給了自己2010年度的八字箴言:「攻克己身˙以苦為甘」

因為跟著肉體的感覺走,會遠離神,所以不只要時常警覺,更要去「攻克」肉體。而不體貼肉體的時候會不舒服,例如說餓了不吃東西,當然會很痛苦,但若是為了遵行上帝的話語而受苦,那便是為著將來永恆的甘甜,正是「先苦後甘」也。

v5「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

“…the sufferings of Christ abound in us” (KJV)

這裡提到基督的苦楚是很大的!NIV的翻譯很有感覺: “…the sufferings of Christ flow over into our lives” 當我們走上信耶穌這條路,不是禱個告、受個洗就完成了,而是一整個生命的過程,選擇走通往天國的道路時就注定要受苦的!因為這個世界被罪惡掌權,就連我們的身體都充滿罪惡,「聖靈和情慾相爭」,苦阿。好在,我們也靠基督多得安慰…

V3~4 「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

很值得思考,上帝不是賜我們好日子過的神,那樣很膚淺,就像去廟裡面拜拜求神問卜,只看到近處的利益。這位上帝是「賜各樣安慰的神」,言下之意他知道我們在受苦,「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馬書 8:22)而且是自找的(犯罪),神是有原則的,他不會無緣無故就把苦難拿掉,而是在苦難之中賜下安慰與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