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Deeper Look at the Verses About Stoning the Woman Taken in Adultery
相信基督徒大都很熟悉「丟石頭」這段經文,在性別議題的辯論中,這段經文更是常被提起,作為人們探究耶穌如何面對淫亂(或更廣泛的罪)的依據。但本人心裡慢慢起了疙瘩,因為覺得這段經文似乎是被胡亂的引用。這段經文真的就是我想的這麼回事嗎?本人研經後覺得,這段經文值得每個基督徒重新細細探究。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
羅馬書12:3~4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如果上帝還沒有給你足夠的恩賜去「走近罪人」同時又「遠離惡事」,你卻貿然前行,任由尚未穩固的靈命根基受狂浪拍襲,是否要好好考慮自己會不會變成漸漸挪移帳篷、最後住進索多瑪俄摩拉的羅德?
在使徒的日子,全教會聚在一起的時候,都是運用恩賜來供應教會,不像現在的教會聚會的情形,以講道聚會為主體,而刪除了神的兒女運用恩賜的權柄,這大概是和人製造出來的「聖品制度」有極深密的關係,把聚會的事奉集中在極少數的特殊人物手上。
29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30 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他便叫了兩個門徒來,打發他們到主那裡去,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20) 那兩個人來到耶穌那裡,說:「施洗的約翰打發我們來問你:『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21) 正當那時候,耶穌治好了許多有疾病的,受災患的,被惡鬼附著的,又開恩叫好些瞎子能看見。 (22) 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23)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彼得前書 2:8 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或作: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二月十四日,宰了逾越節的羊羔。祭司與利未人覺得慚愧,就潔淨自己,把燔祭奉到耶和華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