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22
1 John 1:1~10
V1「生命之道」指的是耶穌,說明了耶穌不只是個人,而是關乎一切、充塞宇宙之間…萬有的起源…這真是太神奇了,難以想像。
V2 耶穌顯現出來,許多人作證。每次看到新約的這些人為耶穌作見證,寫的斬釘截鐵「聽見、看見、親手摸過」,就會消除心中的懷疑。這些人不可能是因為無聊寫出一大堆謊言的,越看聖經就會越覺得是真的。
V3談到「相交」,人之間相交,人和神相交,缺一不可。相交是神的意思~可以使我們喜樂,離群索居一定不快樂的。
V5神就是光。我想這不只是個比喻吧,以科學的角度來看,光也是個很神奇、難以理解的東西,有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說不定以後會發現第三種奇怪的性質,這樣就變成上帝的三位一體了!XD
V6~10 滿熟悉的經文,但還是很好的提醒。V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就彼此相交」嗯…原來在光明中行事才可以相交!想想看一點也沒錯,要是我躲在陰暗的山洞裡,怎麼可能跟外面的人相交?最多是跟山洞裡的人相交,結果是一群黑暗中的人…不行!
禱告:求主指教我如何脫去黑暗,行在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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