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顯示具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9年6月4日 星期四

超人錄 - 光vs.黑暗

以弗所書5:6-14

v6-7."不要給別人用空言欺騙了你們,正因為這些事,神的震怒必定臨到那些悖逆的人。所以,不要與他們同流合污。"
我們應該蠻常被欺騙的。而且時常被欺騙都不知道... 有時朋友會說基督教只是精神支柱,有需要的話才去接觸。又或者說同時拜媽祖跟基督是ok的... 有人會說去教會不重要,自己跟神的關係好就好了... 這世界友好多謊言,而且可怕的是撒旦會利用教會的人來散播它們,難怪聖經時常叫我們警醒。我們不能跟他們一同犯罪,但如同耶穌,我們不能完全不理他們。In the world but not of it...

v8."你們從前是黑暗的,現今在主裡卻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應當像光明的兒女。"
重點重點!又回到兒女這個比喻 XD (上一篇我有講到兒女) 我對這節很有感覺... 嗯~

v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善良... 行為好是一定要的,但連思想都沒有邪念比較難...
公義...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絕不妥協!
誠實... (直接翻譯是truth) 世上有絕對的事實,知道事實後要坦然面對,不能逃避
保羅不是說基督徒都這樣,他是說在基督裡我們會慢慢被塑造成這樣的人,真期待~~

v10."你們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
我們要為祂而活,生命中心已經不是我們了。寶座已經讓給耶穌了... 不能忘記...
我們應該做每件事之前都先想,"這是神所喜悅的嗎?" 沒問過這種問題應該先從 " 這是神討厭的嗎?" 開始。

v11-12."不要參與暗昧無益的事,倒要把它揭露出來,因為他們暗中所作的事,連提起來也是羞恥的。"
好像又會到v7. 保羅一定認為重要才會再度強調。但現在我們不只不應該不參與(被動),應該主動的"攻擊"黑暗。這世界有很多很多邪惡的東西,而且很多是連非基督徒都同意的。我們怎麼能無動於衷呢!?

v13-14."凡被光揭露的,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一切顯露出來的就是光,所以有話說:“睡了的人哪,醒過來,從死人中起來吧!基督必要照亮你。”"
黑暗的定義是"沒有光",黑暗本身並不是一個東西的存在,它是一個東西的缺少。
我真的不確定v14在講誰... 但讀的時候感覺到我們(基督徒)不應該在這樣單調的渡過每一天。我們對罪好像麻木的跟死人一樣,要醒來,要反抗這世界的黑暗勢力。當我們被照亮時,我們身旁的人自然會一起接觸光。不要當一個沒有果子的基督徒,醒一醒吧!一醒來,耶穌的光在等我們!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馬靈修--真光

2009/4/25

經文:1 John 2:7~10

V7,8新命令。到底是新命令還是舊命令?答案是都是,聖經裡很多像這樣看似矛盾的有趣的話。上帝的命令永不改變,但卻歷久彌新!也可以說是耶穌來成全了律法,我們不在最的轄制中,對於上帝的命令有新的體驗。
「真光」一直都很吸引我,就像看到溫暖的太陽灑下,充滿了希望。約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原來也是約翰寫的。

V9,10 恨弟兄的,就是在黑暗裡。可以反過來看,是因為自己先行在黑暗裡,會造成不愛弟兄的表現。我最近有點這種情況耶,看到別人的表現心中第一個反應都會批判,然後就會自責自己怎麼可以這樣…心情就會很差T-T

不過Tony你已經為我禱告很多了,這個就不用再勞煩你了XD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馬靈修—Word of life

2009/4/22

1 John 1:1~10
V1「生命之道」指的是耶穌,說明了耶穌不只是個人,而是關乎一切、充塞宇宙之間…萬有的起源…這真是太神奇了,難以想像。
V2 耶穌顯現出來,許多人作證。每次看到新約的這些人為耶穌作見證,寫的斬釘截鐵「聽見、看見、親手摸過」,就會消除心中的懷疑。這些人不可能是因為無聊寫出一大堆謊言的,越看聖經就會越覺得是真的。
V3談到「相交」,人之間相交,人和神相交,缺一不可。相交是神的意思~可以使我們喜樂,離群索居一定不快樂的。

V5神就是光。我想這不只是個比喻吧,以科學的角度來看,光也是個很神奇、難以理解的東西,有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說不定以後會發現第三種奇怪的性質,這樣就變成上帝的三位一體了!XD

V6~10 滿熟悉的經文,但還是很好的提醒。V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就彼此相交」嗯…原來在光明中行事才可以相交!想想看一點也沒錯,要是我躲在陰暗的山洞裡,怎麼可能跟外面的人相交?最多是跟山洞裡的人相交,結果是一群黑暗中的人…不行!

禱告:求主指教我如何脫去黑暗,行在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