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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1日 星期日

關於「定罪」的探討

小弟的文章 《細究:行淫婦人與丟石頭那段經文,或許不是你所想的那樣》 (天啊,已經是6年前了!)  有榮幸獲得比較多網友迴響,其中引申出關於「定罪」的問題,我覺得可以用一篇文章的篇幅來探討。

仍然需要強調,所有文章都只是小弟個人查經、整理思考的結果,難免有錯誤或不完整之處,都請不吝批評指教。


先假設各位已經熟悉「行淫婦人」那段經文。多數人由表面看來會覺得那段經文是在教我們「我們都有罪,所以沒資格定罪別人」,但我在前文已經論述過,那段經文要傳達的主要信息並不是這個,這是一個情境的誤用。現在我們姑且不理這段經文情境如何如何,單純就「我們都有罪,所以沒資格定罪別人」這個概念來探討。基本上這句話是正確的,我們每個人都有罪,而只有全然公義聖潔的上帝才能審判人,這完全沒問題。但很多人似乎是濫用或誤用了這句話。

有一位網友Fisher的留言提出很好的問題:『若按馬太福音18章指出弟兄的罪來,是否是在定他的罪呢?若長老犯罪當眾責備他,是否在定他的罪呢?』


誠然,假如有旁人犯了錯,得罪、傷害了你,難道你完全不能指出他的錯,因為「我們也沒資格」嗎?
或是,某某人被指出犯了錯,而他卻反駁「只有耶穌能定我的罪!」,這有沒有問題?


關鍵問題在於甚麼叫做「定罪」? 讓我們來研究相關的經文。



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

父神曾離棄耶穌嗎?


昨天(2019-Apr-19)在宣道堂的「十架七言-受苦節崇拜」,其中一位牧師對於「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句話的解釋,我比較有疑問,故稍作查考討論。

當時牧師的論點大致是,他認為聖父並沒有真的「離棄」耶穌,耶穌說的這句話屬於情緒性的呼喊,表達他當下的痛苦。

牧師欲使用反證法,前提假設父神真的離棄了耶穌,會產生以下的問題,例如:

  1. 難以回答三位一體的神為何會分裂
  2. 難以回答在受難過程中,父何時離棄子,又於何時恢復同在
  3. 牧師似乎不認同「耶穌真的變成罪惡的本質,以至於父神離棄他」

個人覺得上面1、2兩點作為理由的論述是缺乏說服力的。一個有力的反證法,需要先提出假設命題,然後用這個假設命題去推導出某些結果,說明其與現有已知的條件矛盾,去證明假設命題是錯誤的。

但我們看上述的1、2兩點,牧師只是提出了一些「他認為無法回答的疑問」,而非說明任何「與已知條件矛盾」的情況。第一,一個問題你無法回答,並不代表它沒有答案;第二,一個問題在聖經中找不到答案,可能是因為這問題屬於奧秘,聖經有限的篇幅本來就沒有回答一切的問題,可能上帝認為我們沒必要知道,或超出我們的智慧所能理解。所以找到一些無法回答的問題,並不足以構成反證的條件。

以上僅是說明,我認為牧師的的論述較薄弱的理由。


再來我們討論上述的第3點。就我的理解,牧師想傳達的是,他認為聖潔的聖子並不會沾染罪,所以更不會發生因為聖子有罪而使父神厭棄他。需先釐清,到底耶穌是否在受難過程中化為有罪?似乎有相當多聖經根據指出耶穌化為有罪的樣子,如下: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馬靈修—Wake Up!!

2010/10/4

經文:Romans ch13

v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剛看到這段,會想到耶穌在禱告的時候門徒在打瞌睡,耶穌說你們要警醒!起來禱告!所以這段話該不會是說,要我們早睡早起吧?註釋書提點出這段話的屬靈意涵,是說靈裡要警醒,不要再昏昏沈沈過日子,好像賴床一樣,不想讓自己醒來,再睡下去就要遲到了(耶穌要再來,羔羊的婚宴越來越近了!)

v12「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就連不信主的人,大部分也都會覺得這個世代很邪惡,充滿了犯罪,而且越來越嚴重…這就是「黑夜已深」,人類的敗壞又要達到一種極致!但黑夜已深的下一句,便是白晝將近了!在最暗的夜裡,晨星要發出最亮的光,那就是我們的主再來之時。

壞事常常是在暗中做的,因為是羞恥的,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為什麼一個邪惡的世代,或一個邪惡的城市會越來越沈淪呢?我想,當越來越多人在暗昧中行事的時候,這個地方也會越來越黑暗,就像黑夜降臨…而當你身旁都是黑暗的時候,你也會不知不覺想要做壞事…因為大家都是黑暗的!自己跟著他們那樣做,好像也沒差!這就是我們現在面臨的處境,如果不讓自己的靈魂警醒,還是沈睡在黑暗中,那麼我們的行為還是黑暗的。所以聖經要提醒我們:「醒醒吧!阿宅!」別再賴床了!耶穌快要來,我們應當行在光明中。

V13,14「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有人會說,為什麼亞當夏娃犯罪,要連累到所有的人身上?那是因為罪性是會遺傳的,一人犯了罪,罪就進入了全世界,也流傳到我們每一個後代身上。看這裡就知道,兩千年前人類喜歡做的事,荒宴醉酒、好色邪盪、爭競嫉妒,到現在21世紀還是一樣在做,一點都沒變,狗改不了吃屎,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基督徒也是人,也是會做這些事,那怎麼辦?唯有「披戴主耶穌基督」了,不要為肉體安排,可見肉體常常是與神為敵的,我們需要克制肉體。

歌羅西書 3:10~11「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我想,披戴基督跟「穿上新人」的意思是一樣的,因為基督讓我們成為新造的人,也是按照他的形象來造的,所以我們看著耶穌的榜樣去行,就是越來越恢復、接近主的形象。


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馬靈修—舊人 vs. 新生(1)

2010/8/28

馬靈修—舊人 vs. 新生(1)

經文:Romans ch6~8

聽一個牧師講道說,上帝不是來改造我們的舊人,乃是要賜下一個有主的形象的新生命;所以基督徒不能靠著老我去努力,而是要拋棄老我、「活出」新生命。就像一隻雞無法學會游泳,如果他變成鴨子,就可以輕鬆的游泳了。這樣聽起來很輕鬆,可是就我現在的理解,舊人和新人是共存的,直到死之前我身體的罪性還是會跟著我,好像不能「丟棄」它,只能壓制它?常常會覺得很難很難做到,羅馬書ch7後面「行善由不得我」那樣的掙扎常常一直發生。羅馬書ch6附近他就已經花很長的篇幅來解釋這個東西了,雖然我已經看過很多遍,好像還沒有很明白。

V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可以肯定的,這邊提到的我們的「舊人」已經被滅了,在十字架上不只是我們的「罪」被名義上的取消,我們身上的某一部份也被釘上去死了,所以v3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還有v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 在這邊我們再次印證了類似「雞和鴨」的說法,上帝不是給我們更剛強去勝過罪,而是直接把那個罪惡的舊人處死了!「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但是如果這部分沒有完全明瞭,就會落入還是想靠自己的舊人努力去勝過罪、勝過試探,結果是徒勞無功。

LET’S PRAY: 主阿!求你賜下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弗1:17),讓我得以完全明瞭這個真理!因為明瞭真理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聖靈)。

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

馬靈修—confess

2009/12/6

經文:Psalm 32

此篇標題:大衛的訓誨詩

是詩篇中第一篇訓誨詩。v8~11 就是「訓誨」口吻,有可能是祭司對大衛的告誡,或對百姓的告誡,或是大衛自己寫的教訓。

v1~2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這兩節有在羅馬書裡被引用!(第4章)是因信稱義的佐證,因為我們並不是因為好行為而稱義,是「耶和華不算為有罪」,也就是上帝主動的赦免,才是稱義。

V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上帝似乎並不是完全無條件赦免我們的罪,我們需要認罪才能使赦免有效。想想,如果覺得自己沒有錯,怎麼需要赦免? 不過換個角度想,上帝應許當我們接受基督之後,所有的罪都會得赦免,那這該怎麼解釋?我想到的答案是,當我們「信耶穌」之後,把他當作生命的王,接受他的救贖,基本上就包括了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需要救贖;聖靈也會進入我們心中,提醒我們有罪,需要認罪。

像V3~4 不認罪的時候,痛苦的情形,大衛說是上帝的手「在我身上沈重…」,換個角度看,這本來就是罪所產生的後果。所謂罪就是不符合上帝的話,就是違反宇宙間的真理,當然就帶來不好的事。而認罪就是轉向上帝,轉向正確的方向,也會得著上帝的安慰—畢竟你已經犯罪了,過去的事無法改變,留下苦果、傷疤,只能求上帝來醫治了。

V6「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

上帝給人超級多的機會悔改,來尋求他…。給自己一個機會,對自己好一點,信耶穌。

V9 如果要等到上帝用強力手段來提醒我們認罪,那就跟動物一樣笨了,身為人應該要聰明一點。

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超人錄 - 狠狠的丟下吧

以斯拉記10
v1."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的殿前的時候,有一大群以色列人,包括男女小孩,在他面前聚集;眾人也都痛哭。"
法利賽人也是這樣禱告.. 我覺得有時我們把法力賽人想的太壞了. 在大眾面前禱告並不是一件壞事啊! 雖然這樣久了焦點會轉到自己而不是上帝, 但他們開始的時候想必是為神而這樣做的. 人不都是這樣嗎? 連帶領敬拜讚美久了我相信都會讓一個人開始給自己榮耀而不是上帝...
回到以斯拉, 他對通婚這件事可見真的很痛苦, 這我到還想像的了, 但眾人都痛哭這讓我非常意外. 為什麼以色列人他們那麼肯認罪? 不僅如此, 他們還聚集痛哭耶! 現在的基督徒連他們半分的慚愧都沒有. (當然我說的是大眾啦, 感謝神這世界有很多的例外.) 你能想像如果現在的基督徒像他們一樣聚集大聲哭泣, 有多少生命會被改變嗎? 基督徒非基督徒兩者都是...

這章後半段基本上就是說以色列人決定把這些外族的老婆小孩送走. 我覺得有一點好笑, 就是v15提到大家(領袖們)都同意, 除了一位約拿先生. 現在如果教會做這種決定反對的不可能只有一個人吧. 我們真的有好多可以跟他們學習的東西喔. 他們知道自己犯罪了, 然後他們竟然狠的下心"處理"他們的罪. 老婆耶, 拜託... 我能想像以下的對話:
男:"Honey啊, 我有重要的事要跟妳討論"
女:"喔no, 想都別想, 我們講好了帶小孩去學校是你的責任"
男:"Uhmm... 不是啦, 那個..."
女:"如果你是要我幫忙農..."
男:"我們長老決定了, 妳兩天內要走"
女:"瞎?走什麼走, 走去哪?"
男:"我們要離婚, 妳要帶著小明離開這裡, 我們永遠不能再見面了, 因為跟妳在一起是神所痛恨的罪"
以斯拉那時代的人做到這程度的悔改, 我們呢?
我們現在有什麼丟不掉的罪嗎?

我有...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馬靈修—Word of life

2009/4/22

1 John 1:1~10
V1「生命之道」指的是耶穌,說明了耶穌不只是個人,而是關乎一切、充塞宇宙之間…萬有的起源…這真是太神奇了,難以想像。
V2 耶穌顯現出來,許多人作證。每次看到新約的這些人為耶穌作見證,寫的斬釘截鐵「聽見、看見、親手摸過」,就會消除心中的懷疑。這些人不可能是因為無聊寫出一大堆謊言的,越看聖經就會越覺得是真的。
V3談到「相交」,人之間相交,人和神相交,缺一不可。相交是神的意思~可以使我們喜樂,離群索居一定不快樂的。

V5神就是光。我想這不只是個比喻吧,以科學的角度來看,光也是個很神奇、難以理解的東西,有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說不定以後會發現第三種奇怪的性質,這樣就變成上帝的三位一體了!XD

V6~10 滿熟悉的經文,但還是很好的提醒。V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就彼此相交」嗯…原來在光明中行事才可以相交!想想看一點也沒錯,要是我躲在陰暗的山洞裡,怎麼可能跟外面的人相交?最多是跟山洞裡的人相交,結果是一群黑暗中的人…不行!

禱告:求主指教我如何脫去黑暗,行在光中。

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馬靈修—一夜平安

經文:
Psalm 4

V1「顯我為義的神啊~」第一句就道出了神赦罪的恩典。人的心情常常矛盾吧,在神的光照之下,自己顯的多麼罪惡不堪,但又得到了無條件的赦免。所以有時候還是怯生生的向神禱告「求你憐憫我…聽我的禱告…Q.Q」
v3跟外人說話,語氣就硬起來了!XD
v4面對罪的態度,真是要畏懼呀。為什麼要特別說在床上?可能躺在床上,就是心裡最鬆懈的時候吧,最容易胡思亂想…「要心裡思想」應該指的是思想神的話。
v7「豐收五穀新酒」象徵著世上最使人快樂的事情。但屬天的快樂勝過這一切…
v8記得小時候爸爸教我的睡前禱告詞有一句是「保守我一夜平安」。人生有1/3時間在睡覺,睡覺的時候防禦力趨近於0吧,超脆弱的。能活到現在,不就該感謝神了嗎~? 求主保守我一夜平安…

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超人錄 - 以牙還牙 no more

利未記 24

到這之前神不斷的說要怎樣才可以免死,才可以贖罪。但這章說 "那詛咒聖名的人拉出營外... 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死他... 詛咒神的必擔當自己的罪" v13-15
原來褻瀆那麼嚴重... 神的名是很重要的,那我們現在身為神的大使要很小心的保護祂的名,我們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我們的神
難怪神對以色列那麼嚴格...

v20-21.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打死牲畜的,必要賠償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但耶穌說"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可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對抗,有人打你的鑰臉,把另一邊也轉過來讓他打;
有人要告你,想拿你的襯衫,就連外套也讓他拿去。有人要強迫你走一里路,就陪他走兩里。" Matthew 5:38-41
整理一下好了:

1. 神為什麼在褻瀆後放這段話?
我想是因為祂要我們知道褻瀆的嚴重性,對我們來說只是幾個字而已,但這些字,這些行動所代表的態度可是非常嚴重的
大家因該都能認同謀殺多不好,聖經說褻瀆更嚴重...看處罰就知道了...

2. 耶穌說那麼不同的話... 為什麼?
a. 我覺得還是要回到態度,Sermon on the Mount (Matthew 5) 講到的本來就是一個態度上的問題
面對律法我們只會一直想要怎樣才不犯法,超速前能開多快... 我們都要小心翼翼的走在好與壞的邊界上
我們卻不會想要怎樣才能離罪最遠,離那條邊界遠一點... 嗯嗯... 很多感觸,改天寫
b. 神也希望我們透過這知道所有罪都是有代價的
我們做錯事就要賠償,亞當所犯的罪現在還在賠:死
神透過一整個名族幾千年的教育來灌輸這個概念,了解這點才能了解為什麼需要耶穌
c. 至於為什麼現在不需要以牙還牙呢?
因為耶穌已經還清所有的罪過了,現在其實誰也不欠誰任何東西,我們所有人都欠耶穌一個大人情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Matthew 5:17
他的死讓很多律法都無效了

感謝天父給我的頭腦讓我了解這些,聖靈提供的另一層面的感觸讓這一切不只是讀書而已... 耶穌的犧牲讓我可以現在直接跟神交通,敬拜... 謝謝祢
啊!怎麼那麼晚了...

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馬靈修 和散那!SOS!

(註:現在是3/27,我發現3/25其實有寫一點,現在還是把它PO上來好了)

2009/3/25

發現3/19的問題得到了解答:為什麼地球會被詛咒?很簡單,就是因為人犯了罪,罪進入了世界。有幾次經驗都像這樣,原本認為好難的問題,得到答案之後就覺得淺顯易懂,真的是「屬靈的人看透萬事」呀!智慧是神所賜的,感謝主。

該隱獻祭未被神看上的原因?是用地所產之物,而非神所指示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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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7

經文:Luke 19:28~40

前面是耶穌騎驢子進耶路撒冷的事。查了一下,四福音書都有記載此事。

V37 最吸引我注意的點是這裡,耶穌受到眾人的讚美。「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

我想,我什麼時候會像他們這樣大聲歡呼讚美?好像都是運動的時候,「好球啊!」之類的。若真的深刻體會耶穌,也能如此的讚美他吧!最有趣的是v40耶穌說「石頭也要呼叫起來」是呀,神的榮光是世界萬物都要讚美的,我們有嘴巴、有音樂可以讚美,是多棒的事!

其他福音的版本:
馬太 「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馬可 「和散那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那將要來的我祖大衛之國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約翰 「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
(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乃是稱頌的話)
哦,求救也是讚美,那麼意思應該是,儘管的向主求救吧!他不要我們靠自己硬撐,他樂意救我們。

另外眾人也把衣服鋪在地上讓耶穌的驢子走過去(v35),這表示很大的尊敬、崇拜!世界上有哪一個人到我面前,我會願意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讓他踩?似乎想不到…只有耶穌能有這樣的榮耀吧!

2009年2月18日 星期三

馬靈修 2

2009/2/18

經文:Luke 10:17~24
心得:
1. 第20節「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我在想,耶穌來不就是要救我們脫離黑暗權勢、能夠勝過魔鬼嗎,和「名記錄在天上」有何不同之處? 原來,人是受到撒旦誘惑才墮落的沒錯,但是這之中也是人自己的選擇,選擇了遠離神,所以不能一味的怪罪魔鬼「都是他害的!」人類自己也犯了錯的。所以更顯出神對人的愛了…毫不紀念人犯的罪,完全赦免。
2. 第21節「…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感覺這是聖經裡一直強調的概念,上帝抵擋驕傲,使用謙卑的人。上大學以來,很多自己覺得自己很行的事,都越來越覺得不行。課業很爛,踢足球也不行,唱歌很爛,彈琴很糟,屬靈的事上更是,以前覺得自己是基督教家庭長大的老油條,其實什麼都不太會。

禱告:好像經歷那麼多「苦難」「破碎」…何嘗不是神的祝福?向神獻上感恩,願你使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