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 星期日
關於「定罪」的探討
仍然需要強調,所有文章都只是小弟個人查經、整理思考的結果,難免有錯誤或不完整之處,都請不吝批評指教。
先假設各位已經熟悉「行淫婦人」那段經文。多數人由表面看來會覺得那段經文是在教我們「我們都有罪,所以沒資格定罪別人」,但我在前文已經論述過,那段經文要傳達的主要信息並不是這個,這是一個情境的誤用。現在我們姑且不理這段經文情境如何如何,單純就「我們都有罪,所以沒資格定罪別人」這個概念來探討。基本上這句話是正確的,我們每個人都有罪,而只有全然公義聖潔的上帝才能審判人,這完全沒問題。但很多人似乎是濫用或誤用了這句話。
有一位網友Fisher的留言提出很好的問題:『若按馬太福音18章指出弟兄的罪來,是否是在定他的罪呢?若長老犯罪當眾責備他,是否在定他的罪呢?』
誠然,假如有旁人犯了錯,得罪、傷害了你,難道你完全不能指出他的錯,因為「我們也沒資格」嗎?
或是,某某人被指出犯了錯,而他卻反駁「只有耶穌能定我的罪!」,這有沒有問題?
關鍵問題在於甚麼叫做「定罪」? 讓我們來研究相關的經文。
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
馬靈修—御用禱告文
2009/12/21
經文:Matthew 6
主禱文,讚,感謝主讓我們可以禱告,也教我們怎麼禱告。主的名是神聖的,應受最大的尊重。好多人輕慢、褻瀆主的名,他們在批判上帝,自己卻不願意去了解上帝。
重新反省每天都要做三次,很煩的謝飯禱告。以前最膚淺的謝飯禱告,就是類似「感謝主我有飯吃,因為我現在不吃的話會很餓,很餓就會不爽」的意思,後來比較深一層了,「求主潔淨食物,讓我吃了身體可以健康。」
耶穌叫我們不要憂慮飲食,為什麼又要特別為飲食禱告?我想他是要我們一直想到,我們在世上為什麼而活呢?食物每天支撐起我們的身體,我們要拿身體去幹什麼呢?
主阿求你每天、時常來光照我,是否有沒有饒恕的地方,是否有剛硬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