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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坦然無懼

基督徒有時候會懼怕--上帝的律法這麼多,他的心意似乎深不可測,要是一不小心沒有遵守上帝的命令怎麼辦?
 1 John 3:21~2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要怎麼知道我們(幾乎)完全都有遵守他的命令? 怎麼樣才能擁有這樣在神面前,坦然無懼的心?
下面的經文繼續解釋了:

1 John 3: 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It's simple! 耶穌說律法的總綱有兩條,就是愛神和愛人。就算上帝的道理高深莫測,一輩子也學習不完,但只要時時刻刻將這兩條放在心上,確實努力行出來,那麼我們就可以有坦然無懼的心了。回到第18節:

1 John 3:18~20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確實...我們的心有時候過度敏感,像奴僕的心而不像兒子的心。所以這時候不能倚靠心中感覺,要回到理智、神告訴我們的知識,那就是「神比我們的心大」。My Little children, let us not love in word, neither with the tongue; but in deed and truth.

下次再來探討,到底什麼是「愛」...

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馬靈修—浩然正氣

2009/5/9
經文:1 John 4:7~16

從V7,8看到「愛」其實是個很難以理解的東西,需要好好的去定義它。「神就是愛」「愛是從神而來」…這讓我思想的是,那怎麼世界上很多不認識神的人也會有「愛」,佛教徒也弄一個大愛電視台…?我想,神創造人本來就讓人有愛的能力,縱然他們墮落不認識神了,但還是可以付出一些愛,不過這些愛就不完全了,因為神就是愛,只有在神裡面會有完全正確的愛。
V8 有愛心的不一定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一定是不認識神的。

V9,10 到底什麼是愛呢?「神就是愛」這個解釋不夠清楚,所以約翰又用一件事解釋:耶穌。但其實答案是一樣的,又回到上帝他自己!耶穌就是上帝,耶穌就是那答案。整個概念讓我想到文天祥的正氣歌:「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岳,上則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上帝就是正氣啊!文天祥感覺到了,可惜他大概沒辦法認識上帝。

V14~16再深入詮釋類似的概念。

V11~13 則說到我們的具體作法,就是彼此相愛!神雖看不見,但我們藉由基督徒之間的彼此相愛,就能體會到神,因為神就是愛,多完美的解釋!哈!v13說到,是神主動將祂的靈賜給我們,我們才有這真正愛的能力,感謝神。

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馬靈修--住在上帝裡面

2009/4/27
經文:1 John 1:24~29
V24 「起初所聽見的」,嗯…應該意思是,有時候我們聽了道,時間一久可能就淡忘了,或是自以為知道但是卻沒有行出來。「…存在心裡,就必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這句應該就是在說:愛主的就必遵行他的道!

V25 住在父&子的裡面永生!真的很期待死後要開始的新生命,不知道是怎樣的,永遠…就像打電動有無限多條命一樣,一定可以全破,但是之後會不會很無聊?應該不會吧,不然上帝早就無聊死了…

V26,27 若不看上下文,只看字面會有點奇怪。看了上下文就知道,約翰有提到關於異端、敵基督的事,異端常號稱自己有新的教導,並不是從主來的,我想這就是v27說的意思了,我們的教導是從神來,有神的恩膏就有了正確的知識(v20)

V28又回到說要遵行主道,就是很重要…為了在耶穌來的時候(很快就到了)坦然無懼,好好遵行主道吧!耶!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馬靈修--真光

2009/4/25

經文:1 John 2:7~10

V7,8新命令。到底是新命令還是舊命令?答案是都是,聖經裡很多像這樣看似矛盾的有趣的話。上帝的命令永不改變,但卻歷久彌新!也可以說是耶穌來成全了律法,我們不在最的轄制中,對於上帝的命令有新的體驗。
「真光」一直都很吸引我,就像看到溫暖的太陽灑下,充滿了希望。約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原來也是約翰寫的。

V9,10 恨弟兄的,就是在黑暗裡。可以反過來看,是因為自己先行在黑暗裡,會造成不愛弟兄的表現。我最近有點這種情況耶,看到別人的表現心中第一個反應都會批判,然後就會自責自己怎麼可以這樣…心情就會很差T-T

不過Tony你已經為我禱告很多了,這個就不用再勞煩你了XD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馬靈修—Word of life

2009/4/22

1 John 1:1~10
V1「生命之道」指的是耶穌,說明了耶穌不只是個人,而是關乎一切、充塞宇宙之間…萬有的起源…這真是太神奇了,難以想像。
V2 耶穌顯現出來,許多人作證。每次看到新約的這些人為耶穌作見證,寫的斬釘截鐵「聽見、看見、親手摸過」,就會消除心中的懷疑。這些人不可能是因為無聊寫出一大堆謊言的,越看聖經就會越覺得是真的。
V3談到「相交」,人之間相交,人和神相交,缺一不可。相交是神的意思~可以使我們喜樂,離群索居一定不快樂的。

V5神就是光。我想這不只是個比喻吧,以科學的角度來看,光也是個很神奇、難以理解的東西,有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說不定以後會發現第三種奇怪的性質,這樣就變成上帝的三位一體了!XD

V6~10 滿熟悉的經文,但還是很好的提醒。V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就彼此相交」嗯…原來在光明中行事才可以相交!想想看一點也沒錯,要是我躲在陰暗的山洞裡,怎麼可能跟外面的人相交?最多是跟山洞裡的人相交,結果是一群黑暗中的人…不行!

禱告:求主指教我如何脫去黑暗,行在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