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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愛心冷淡了


今早讀經讀到馬太福音24章
因為不法的事增加,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12節)

讀到這句,馬上想到日前內地18路人見死不救的事件...
我想原因就是這樣吧,因為不法的事很多,愛心就會冷淡。
有誰是生來冷血的? 我相信沒有! 但是在一個缺乏公義的世代,少管閒事是正常的選擇。

說不定去救小女孩,卻被誣賴為肇事者?
或是沒有處理好,造成小女孩傷勢加重而被怪罪?
甚至小女孩倒在那邊,有沒有可能是詐騙集團的伎倆? 一過去馬上惹禍上身?

所以我其實是為那18個路人抱屈的,那些批鬥「缺德」「冷血」的人只是沒有自知之明。
就像耶穌說的,你們沒有罪的,再拿石頭丟他吧。

不過第13節馬上帶來積極的看法:
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有可能這句話不是針對12節所說的,但是還是值得思考~
我們都知道遇到患難要忍耐,但是更積極的層面是,去忍耐為了行善而可能受患難的風險!
這個沒有堅定信仰的人是做不到的,因為我們期待上帝公義完全彰顯,並不是在現在這個世界上。

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

馬靈修—Amen!

2010/3/9

經文: 2 Corinthians 1:18~22; 2:1~11

1:18 「我指著信實的神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

這段經文肯定著上帝的道,不是混亂、捉摸不定的,而是堅定、永遠長存的。所以我們在讀神的話、或是一起禱告的時候,應該會常常說 “Oh~yes!” 而很少說 “No~~” 吧。當我們聽到神的應許,真心的回應「阿們!」,上帝就因我們得榮耀!所以要多多的阿們才是,不過當然不是隨便亂講,真的想阿們的時候就大聲的說阿們吧~

1:22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上帝的救贖有沒有證據?可不可信?難道要等到死後才可以確認?不!他已經賜下聖靈當作保證,不只是天國的預售票,還可以先看預告片藉著聖靈,先嚐到與神恢復和好的美好滋味!

2:7~8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最大的誡命是「愛」,這話真的錯不了,若不是上帝的愛,不計算我們的惡,我們還會有任何的希望嗎?Oh, no. 真的是要學習,去堅定自己的愛心,因為我們隨著時間,知道越來越多的道理,若是沒有愛與謙卑,就越來越容易看出別人的錯,越來越覺得自己很厲害,去亂罵別人,這時候撒旦就贏了(v11),實在很恐怖。

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

馬靈修—親兄弟,明算帳

2009/11/26

經文: 2 Thessalonians ch3

v1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

保羅的信常常請別人代禱,可見代禱是很重要的!別人的代禱信也要幫忙禱告我幾乎都是看過去就忘了禱告讓主的道理更快的傳開!

v6 「不按規矩而行」NIV的翻譯是“idle”,呂振中繹本是「遊手好閒」

v7~12 說明了要勤奮的觀念,不過似乎很難懂,下次再研究好了。

怎麼樣對待不守規矩的人?「遠離他」(v6)「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v14~15)

在團契、教會中,難免會遇到意見不合的時候其實這是一個大難題,在覺得別人做錯事的時候,首先要問是不是自己太主觀了?「不可論斷人」,如果真的是那個人不守規矩,要怎麼樣勸他,如果這件事對其他人也有影響,那要怎麼提出合宜的看法,又不至於造成關係破裂或傷害真的很難。消極卻又是最保險的方法,就是閉嘴不要亂講話吧!哈哈。這裡說「勸他如弟兄」應該是個很好的參考,想想看如果是自己的家人犯錯,應該不至於恨他像個仇人吧!所以說「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在面對衝突的時候首先要把愛心拿出來。反過來說,跟很熟的弟兄互相勸勉的時候,不但不會覺得不爽,而是有很好的效果;所以一方面是不要太冒險去勸不太熟的弟兄,交給跟他熟的人去處理就好了,另一方面是盡量跟大家都建立很好的關係吧~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超人錄 - 模仿達人

以弗所書5:1-5

v1."因此,你們既然是蒙愛的兒女,就應當效法神。"
效法,也就是模仿,才是這句的重點。我覺得不需要用效法這個字眼,模仿比較合乎保羅的用法因為我覺得這是全方面...模仿... Imitate... 沒有挑選,沒有原因... 小孩其實不懂得很多,他們真的是有樣學樣。我們應該如同小孩一樣,看到神做什麼就做什麼。不需要完全了解,不需要完全做到,我們只需要盡我們所能的作耶穌做過的事,使徒做過的事,任何真心跟隨基督的人所做的事。蒙愛的兒女跟隨他們爸爸很理所當然不是嗎?好希望有一天可以完全的說歌林多前書11:1 的話...

v2."憑著愛心行事,好像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當作馨香的供品和祭物獻給神。"
又提到愛... 不只模仿行為,行事的時候還不能忘記愛。有了愛才能讓祭物馨香。撒母耳記上15:22,何西阿書6:6,馬太福因也有提到... 基督教不像其他宗教,重點不在於你用什麼跟神交換東西,並不是說要求越多犧牲越大。重點是你有沒有愛神。如果你以經真心禱告過,邀請基督進入你的心,你以得到所有東西了。耶穌是最馨香的祭物,我們不能忘記這一點。用靈修時間或服事多少跟神交換東西不只是錯誤的,這對耶穌也是非常不敬的。

v3-4."至於淫亂和任何污穢或貪心的事,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才合聖徒的體統。更不要講淫穢和愚妄的話,或下流的笑話,這些都與你們不相稱;卻要說感謝的話。"
連提都不能提,哇。這世界有完全不貪心的人嗎?下流的笑話也不能說... 那我的笑話就有幾個被去除了 XD 我覺得這裡的重點是身為基督徒,我們應該很明顯的不同,如果還是跟其他人一樣,那這不代表耶穌沒有改變我們的生命嗎?如果耶穌沒改變我們的生命,這不代表我們不是真的基督徒嗎?但保羅知道人性並不是一天就可以改變的,我們基督徒現在所經歷的改變也一樣是逐漸的。但保羅有說我們跟基督一同死在十字架上了... 舊的我還在十字架上針扎,不肯接受事實。感謝神讓我很明確的看到新生命的美好。But it is still so hard to give up the old life...

v5."因為你們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污穢的或貪心的(貪心就是拜偶像),都得不到在基督和神的國裡的基業。"
對,我確實知道... 誒... 還給我加"確實"... 保羅很看重這世的邪惡。
這句好像完全回應了我對v4 的冥想...

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

超人錄 - 當我們同在一起

以弗所書4:1-6

v1."因此,我這為主被囚禁的勸你們:行事為人,要配得上你們所蒙的呼召,"
我們是基督徒都是蒙呼召,全都是神親自選的。要配的上這種榮耀不簡單... 我們的呼召是什麼?是使萬民都做神的使徒,是讓全世界都有機會接受耶穌,是讓身體給宇宙的神居住...
我們的行事要配的上這種呼召!?屁...我被訓練看到"因此"都會重讀之前幾章... 之前講到那麼多愛,是不是有了愛這種看似不可能的事都會變輕而易舉?越能了解耶穌的愛這就越簡單。

v2-3."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彼此寬容;以和睦聯繫,竭力持守聖靈所賜的合一。"
哈!有說到彼此寬容,以前教會果然還是有那種很欠扁的基督徒。不是問題了話保羅也不會提出。v1說到的行事就是這些了,這些不可能的事。這裡"寬容"希臘文還有彼此*咬牙*忍受的意思。就是有些人明明就該被罵,或跟你一天到晚吵架... 你都應該以愛去化解。人個性不合是正常的,但基督徒有聖靈所賜的合一。所以如果我們沒辦法這樣愛自己的人,我們怎麼去愛其他人?非基督徒會怎麼說?你要怎麼面對耶穌的愛?

v4-6."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位,就像你們蒙召只是藉著一個盼望。主只有一位,信仰只有一個,洗禮只有一種;神只有一位,就是萬有的父。他超越萬有,貫徹萬有,並且在萬有之中。"
Woo! 讀快一點真爽。這段是多麼的充滿真理啊!保羅會說這段一定是想鼓勵以弗所的教會,叫他們一定要活出配的上神榮耀呼召的生活。
在學校裡很少跳舞的社團會幫其他舞社想舞步,社費更不可能幫對方出,自己錢已經夠少了。但在基督教裡有很多的教會會派人去幫另外的教會(竹東)或以起分享idea... 以比例來講,基督教教會之間真的比其他"non-profit organization"還合一。基督教萬歲?我覺得其實這跟保羅所想的,跟基督所想的還差的很多呢... 那麼多教派,團契... 這叫合一嗎?如果各只有一個會多強大啊... 辦大活動會多簡單因為人手會多的要命... 但相對的會出現Catholic Church這種過度強化的機制,會讓我們忘記起出的愛... 好矛盾喔...
神希望我們教會像祂一樣:只有一位並貫徹萬有。但一定要讓基督一直擔任教會的頭,不能把他換成錢或自己的榮耀... 合一,保羅覺得很重要,我也覺得但人類不可能合一,除非... 不忘記耶穌的愛... 不忘記起初的愛... 一切要回到愛。

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超人錄 - 重點是愛

以弗所書3:19-21

v19."並且知道他的愛是超過人所能理解的,"
A love that surpasses knowledge, 一種超越知識的愛。對希臘人,知識就是一切;超越知識理論上是不可能的。所以這段話配合文化背景代表這愛是那種連夢境都不會出現的愛。哇!

v19."使你們被充滿,得著神的一切豐盛。"
被充滿... 被聖靈充滿是很常聽到的話,看這段也知道結果是很棒的。被充滿應該是很有動力,很powerful的,但為什麼我感覺那麼無力?缺乏禱告?沒有教會?沒傳福音?好多種可能... 但這些都只是膚淺的東西,至少跟我剛發現的比起來很膚淺。我現在知道為什麼聖經裡那麼常提到愛了。"知道"很關鍵;如果我們真的"領悟"耶穌的愛多麼長闊高深,如果我們真的"知道"神的愛多麼難以理解... 我們就一定被充滿。有沒有做什麼不是重點,重點是有沒有感受到耶穌到底多愛我們。這才是被聖靈充滿的秘密;靈修是愛的領受,禱告是愛的回應,傳福音是愛的溢出,服事是愛的表現... 所有所有都是以了解神的愛為中心。

v20-21. "願榮耀歸給神,就是歸給那能照著運行在我們裡面的大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願榮耀在教會中和基督耶穌裡歸給他,直到萬代,永世無窮。阿們。"
我禱告很愛用這段。但這裡好像有太多句了,他們是亂翻譯嗎!? Anyways, 可能是讀了太多次,我這次讀沒有什麼新發現或更深的感想。要發現的東西之前就已經發現了,還給過幾十分鐘的解釋...
但以這樣結束很好,我的靈修,馬修的靈修,所有曾發生以及未發生的事榮耀都歸於神。

*突然好希望有人因為我信主*
想~傳~福~音~~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超人錄 - 讓我說Love Love Love

以弗所書3:14-18

v14-15."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所有的家族都是由他命名的,)"
"因此"... 保羅寫了三章終於作結論了,他會解釋那麼久表示這結論一定非常的重要:
他最後跪了下來... 他之前才講他領受許多福分,跟基督合一... 所以保羅明明已經領受所有東西了為什麼還要請求? 我想求神是一種態度,不是說需要什麼跟神講祂就會給你。神已經知道了,但他要我們像保羅一樣謙虛的屈膝。我禱告都不屈膝,已經好久沒有了。重要的是內心,但學心理學的都知道身體上不同的動作會重重影響我們的態度。等下要跪下來為未信的家人及朋友禱告...

v16."求他按著他榮耀的豐盛,藉著他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內在的人剛強起來,"
保羅屈膝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以弗所的基督徒。他真的好愛自己的門徒,我也該更常這樣。
所以保羅希望神強化內在的人,這裡續加拉太書再度強調外在的無意義和內在的重要。而是聖靈在強化我們... 神指使耶穌拯救你我,但沒有跟聖靈交通我們完全不會成長。難怪加拉太會講"聖靈的果子",我一定要更常meditate.
"大能"... 我們不是人變好一點而已,而是被"大能"充滿!這可不能跟其他宗教相提並論,只有基督教才有講那麼誇張的話。但不能忘了這裡強調的是內在,沒有提到大能的展現。但就算不展現你我都知道這很明顯。

V17."使基督藉著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
對,沒有信就沒有耶穌。但相信耶穌祂也會馬上進來住。好簡單的概念,但絆倒了好多人...

V17-18."使你們既然在愛中扎根建基,就能和眾聖徒一同領悟基督的愛是多麼的長闊高深,並且知道他的愛是超過人所能理解的,使你們被充滿,得著神的一切豐盛。"
好美啊!
首先,我們能領悟這些因為我們的根基是愛。為什麼沒有愛就不能了解?我想因為愛是...
Love is what unlocks the millenia old lock that is firmly and slowly choking our inner being to death. Love is what allows us to feel the magnitude of God's sacrifice, love is the reason Jesus came to save us. Love is the reason that breaks reason, prompting us to accept Christ's proposal: to love Him back.
神的愛真的超過我所能理解的,但我深深感受的到,因為我們都被祂的愛充滿。1 Corinthians 13 讓我更加認同了...

PS. 用英文思考會有很多新發現... 我可能還是比較適合用英文... 誒...

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馬靈修—浩然正氣

2009/5/9
經文:1 John 4:7~16

從V7,8看到「愛」其實是個很難以理解的東西,需要好好的去定義它。「神就是愛」「愛是從神而來」…這讓我思想的是,那怎麼世界上很多不認識神的人也會有「愛」,佛教徒也弄一個大愛電視台…?我想,神創造人本來就讓人有愛的能力,縱然他們墮落不認識神了,但還是可以付出一些愛,不過這些愛就不完全了,因為神就是愛,只有在神裡面會有完全正確的愛。
V8 有愛心的不一定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一定是不認識神的。

V9,10 到底什麼是愛呢?「神就是愛」這個解釋不夠清楚,所以約翰又用一件事解釋:耶穌。但其實答案是一樣的,又回到上帝他自己!耶穌就是上帝,耶穌就是那答案。整個概念讓我想到文天祥的正氣歌:「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岳,上則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上帝就是正氣啊!文天祥感覺到了,可惜他大概沒辦法認識上帝。

V14~16再深入詮釋類似的概念。

V11~13 則說到我們的具體作法,就是彼此相愛!神雖看不見,但我們藉由基督徒之間的彼此相愛,就能體會到神,因為神就是愛,多完美的解釋!哈!v13說到,是神主動將祂的靈賜給我們,我們才有這真正愛的能力,感謝神。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馬靈修--真光

2009/4/25

經文:1 John 2:7~10

V7,8新命令。到底是新命令還是舊命令?答案是都是,聖經裡很多像這樣看似矛盾的有趣的話。上帝的命令永不改變,但卻歷久彌新!也可以說是耶穌來成全了律法,我們不在最的轄制中,對於上帝的命令有新的體驗。
「真光」一直都很吸引我,就像看到溫暖的太陽灑下,充滿了希望。約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原來也是約翰寫的。

V9,10 恨弟兄的,就是在黑暗裡。可以反過來看,是因為自己先行在黑暗裡,會造成不愛弟兄的表現。我最近有點這種情況耶,看到別人的表現心中第一個反應都會批判,然後就會自責自己怎麼可以這樣…心情就會很差T-T

不過Tony你已經為我禱告很多了,這個就不用再勞煩你了XD

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馬靈修—為人vs.為神

經文:Romans ch.14
前幾天跟志鵬聊天談到此話題。志鵬:「我們為神而活,所以並不用在意別人的眼光。」(v8:我們活是為主活、死是為主死)不過當下我回應「若是會絆倒人的事情,那當然要顧及他人的看法。」那時是想到歌林多前書8章,論到吃祭拜偶像之物的事,雖然我們在主裡有了自由,若是做一件事叫弟兄跌倒,則不做才好。V14~23也講到這個東西。
要怎樣兼顧為人vs.為神? V15「按著愛人的道理行」,看到判斷這些事的準則還是出於愛。就「為主而愛人」吧!很好的結論XD 只是做出來不知道容不容易。

「我是個欠了愛債的人」真是太棒啦~!這要變成我的座右銘了。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馬靈修 我們都欠了愛的債

2009/4/8

經文:Roman 13:8~14

V8 「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很好的觀念。上帝給我們的愛,一生都償還不完啊!「愛就完全了律法」,我們去愛別人就是愛主的一種表現了,因為主希望我們這樣做。我常覺得自己理智上當然想去愛人,但行動上缺乏動力…我要把「常以為虧欠」這句話放在心上!
V11,12 好像把人生比喻成一天的時間,黑暗-->光明。太陽都快出來了,應該早起梳洗預備自己!

隨著最近的靈修,我似乎慢慢脫離了漫無目的的人生觀,開始知道怎樣認真的過這一生。Good news. 常聽見「如果耶穌明天就要來了,你今天會做什麼?」這種態度,或許滿不錯的,但是很難吧!我最近體會到的替代方案是「時間過得很快!」今年2009年了,19XX年真的恍如昨日。小學畢業時因為要在大家的紀念冊上簽名,開始了到處簽名的習慣,我還清楚記得那時候是怎麼寫下2000年的…一晃到現在十年了耶!人生也沒幾個十年…所以就算主耶穌沒有真的「明天」就來,我們死掉去見主面,也是快的像明天一樣~所以體會到時間的有限,就多做一點好的事吧!v13「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打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