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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超人錄 - 聽話,要不然...

利未記 26


v1-13. "你們遵行我的律列,謹守我的誡命,遵照奉行,我就... 按時給你們降下雨露... 吃的飽足... 安然居住... 仇敵必在你們面前倒在刀下... 我必在你們中間安置我的居所,我的心也不厭棄你們... 我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聽神的話所蒙的福誇張的好!神真的不會虧待他的子女。
但...


v14-46 "但如果你們不聽從我,不遵行這一切誡命... 我就要這樣待你們:我必命驚慌臨到你們,癆病熱病使你們眼目昏花,心靈憔悴... 恨惡你們的要管轄你們... 我必粉碎你們誇耀的力量... 按著你們的罪,再加重七倍擊打你們... 打發瘟疫在你們中間... 你們要吃自己兒子的肉,女兒的肉也要吃... 我必毀壞你們的邱壇,砍倒你們的香壇,把你們的屍體扔在你們仆倒的偶像上面;我的心必厭棄你們..." 才一半而已...


13節講聽從神的福份,但33節講離棄神的後果,而且不聽從好像真的非常慘
神大概是知道 "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wisdom" Psalm 111:10
與其用好的來吸引我們,用壞的來嚇我們更有效;所以才有地獄吧
神從舊約的亞當到新約的耶穌都"恐嚇"比應許多,我們在教會是否也是這樣呢?
那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又是怎樣呢?


另外發現的是神很在意我們有沒有聽他所有的話,不是一部份,是"一切誡命",神很嚴格的
我們不能挑選說 "這個簡單,所以我聽從",No,要完全讓他掌控我們的所有... 太難了吧
哈,但律法存在就是要我們發現自己的不足,然後去尋求耶穌 (Galatians 3:24)


第3點: 神現在也有對我們那麼好嗎?就是v1-13 講的。
但怎麼感覺現在屬靈的福份比較多,是因為現在屬靈的東西比較重要了嗎?
耶穌的門徒也一直在等屬肉體的福份,一直到耶穌復活他們才理解...
我現在更能體會那些門徒的心情了,舊約真的有點不同,不用耶穌的角度看舊約真的會miss掉重點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馬靈修 我們都欠了愛的債

2009/4/8

經文:Roman 13:8~14

V8 「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很好的觀念。上帝給我們的愛,一生都償還不完啊!「愛就完全了律法」,我們去愛別人就是愛主的一種表現了,因為主希望我們這樣做。我常覺得自己理智上當然想去愛人,但行動上缺乏動力…我要把「常以為虧欠」這句話放在心上!
V11,12 好像把人生比喻成一天的時間,黑暗-->光明。太陽都快出來了,應該早起梳洗預備自己!

隨著最近的靈修,我似乎慢慢脫離了漫無目的的人生觀,開始知道怎樣認真的過這一生。Good news. 常聽見「如果耶穌明天就要來了,你今天會做什麼?」這種態度,或許滿不錯的,但是很難吧!我最近體會到的替代方案是「時間過得很快!」今年2009年了,19XX年真的恍如昨日。小學畢業時因為要在大家的紀念冊上簽名,開始了到處簽名的習慣,我還清楚記得那時候是怎麼寫下2000年的…一晃到現在十年了耶!人生也沒幾個十年…所以就算主耶穌沒有真的「明天」就來,我們死掉去見主面,也是快的像明天一樣~所以體會到時間的有限,就多做一點好的事吧!v13「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打仗啦!

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超人錄 - 以牙還牙 no more

利未記 24

到這之前神不斷的說要怎樣才可以免死,才可以贖罪。但這章說 "那詛咒聖名的人拉出營外... 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死他... 詛咒神的必擔當自己的罪" v13-15
原來褻瀆那麼嚴重... 神的名是很重要的,那我們現在身為神的大使要很小心的保護祂的名,我們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我們的神
難怪神對以色列那麼嚴格...

v20-21.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打死牲畜的,必要賠償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但耶穌說"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可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對抗,有人打你的鑰臉,把另一邊也轉過來讓他打;
有人要告你,想拿你的襯衫,就連外套也讓他拿去。有人要強迫你走一里路,就陪他走兩里。" Matthew 5:38-41
整理一下好了:

1. 神為什麼在褻瀆後放這段話?
我想是因為祂要我們知道褻瀆的嚴重性,對我們來說只是幾個字而已,但這些字,這些行動所代表的態度可是非常嚴重的
大家因該都能認同謀殺多不好,聖經說褻瀆更嚴重...看處罰就知道了...

2. 耶穌說那麼不同的話... 為什麼?
a. 我覺得還是要回到態度,Sermon on the Mount (Matthew 5) 講到的本來就是一個態度上的問題
面對律法我們只會一直想要怎樣才不犯法,超速前能開多快... 我們都要小心翼翼的走在好與壞的邊界上
我們卻不會想要怎樣才能離罪最遠,離那條邊界遠一點... 嗯嗯... 很多感觸,改天寫
b. 神也希望我們透過這知道所有罪都是有代價的
我們做錯事就要賠償,亞當所犯的罪現在還在賠:死
神透過一整個名族幾千年的教育來灌輸這個概念,了解這點才能了解為什麼需要耶穌
c. 至於為什麼現在不需要以牙還牙呢?
因為耶穌已經還清所有的罪過了,現在其實誰也不欠誰任何東西,我們所有人都欠耶穌一個大人情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Matthew 5:17
他的死讓很多律法都無效了

感謝天父給我的頭腦讓我了解這些,聖靈提供的另一層面的感觸讓這一切不只是讀書而已... 耶穌的犧牲讓我可以現在直接跟神交通,敬拜... 謝謝祢
啊!怎麼那麼晚了...

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馬靈修 信心的大小

^^ 我每天都有開聖經或是'活潑的生命',但是安靜時間鮮少成功...就是看過去一點點...然後沒了下文 囧>


2009/4/5
經文:Romans 12:3~8

總之,是很多簡單又清楚的生活教導。
V3就是說不要驕傲吧,比較有感覺,因為近年來很多驕傲被主磨掉,持續的磨掉。「照著神所分給…合乎中道」,是說信心有大有小...這裡有個提醒,以前都覺得信心是越大越好吧!但是,現在想想,如果神給的信心只有這樣,自己卻看的太大反而是不好的!
再看下去v4,用肢體來解釋v3的經文。原來是這樣,所謂信心大小是指在不同的事上~所以,說預言的人在預言上信心很大,但他在做執事的信心就不一定大了。Good.

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

超人錄 - 祭司不可以做的事很多

昨天聖經連開都沒開... 誒...

利未記 21

v1-24. "祭司不可...不可...也不可...都不可...他們分別為聖..."
神非常看重祭司這份職位,給他們的規定特別多

1. 都是講不可以... 我們人看來不詳細說明會不懂,我們就是那麼的遲鈍
要知道可以做什麼,或要知道需要做什麼之前,我們要知道什麼是不好的

2. 能跟神直接交流有很多要注意的事,連一點的不潔淨都不能
像前幾章亞倫的兒子就因為沒完全聽話而被神殺死了 (嗯...神會殺人)
神是多麼的聖潔啊,像v9.說祭司的孩子犯罪(妓女)就要被燒死... 太誇張了!

3. 我們有了基督表示我們不需要再需要祭司了,我們可以直接與神交流
那我們要注意的事也非常多了...
就像祭司對普通人代表著神的聖潔,我們對未信的人代表的基督的美好
這不是開玩笑的,真的會出人命啊!
只是可能是你朋友死,你家人死,我哥死... 在地獄慢慢的死...

是基督徒就要聖潔,而且是完全的聖潔

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

超人錄 - 性交有幾種

利未記 20

幾乎整章都在講跟性交有關的東西,看來已前的人跟現在一樣沉迷於這淫亂的事情...
利未記18都已經講蠻多了,這裡有點重覆其實...
有些真的很誇張的詳細就對了,像不能與爸爸性交,不能與媽媽性交,當爸爸有新太太時不能與她有性交,不能與新太太的女兒... 超詳細的,喔,也不能與走獸性交...
我們活在一個很變態的世界... 已前神曾多次叫以色列人消滅名族因為那些人邪惡又淫亂...我現在才知道到底多噁心... v23. "他們行了這一切" 我們心態那麼的骯髒嗎?知道我們內心的神竟然還愛的了我們!?不可思議的愛...

v9. "咒罵自己父母的,必要把他處死"
怎麼會突然提到這個?蠻不match的... 神是真的很看重孝敬這點,尊聽父母的話還可以讓我們練習尊聽神的話。但跟v10 很不同啊!想了很久真的還是不知道耶... 有可能是人會這樣因為他們不聽父母的話... maybe?

v26. "...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使你們歸我"
神揀選了以色列人就如祂揀選了我們一樣,其實如果神沒說列邦的人也不知道怎樣好怎樣不好,神沒主動跟我們說話我們也不可能跟祂有任何關係
神叫以色列人不能在做那些可憎的事,神也叫我們不能再像世人一樣
但整體而言論遵守律法來講,以色列人比基督徒好很多...很多...

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

馬靈修 獻身

2009/4/1
經文:Romans 12:1~2
V1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理所當然的事。
什麼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裡我思考一個玄妙的問題:身體vs靈魂。「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等等很多類似的訊息都傳達著,所謂從「肉體」來的行動常常是背離主、不討神喜悅的;當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就可以選擇聽從聖靈而不隨從肉體。這讓我想到卡通的畫面:一個人在做決定時,旁邊冒出天使和惡魔互相爭吵,好像代表我們的靈魂原本沒有趨向善或惡,只是生來就要面對肉體(惡魔)和聖靈(天使)的選擇。但好像又不是如此,因為我們的靈魂本來就住在肉體中,應該是可以完全的掌控肉體的,後來怎麼變的好像不太能掌控?是因為被罪轄制了,那麼罪從哪裡來?還是從人自己的靈魂而來的,亞當夏娃都是自己選擇去吃那個禁果的,那時候他們還沒有被罪轄制。
所以事到如今,看起來我們早已失去那對身體完全的掌控能力,我們時常會選擇身體那一方的決定。那麼要如何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似乎很難…

V2「心意更新而變化」這句比較難懂。應是說,相對於「效法這個世界」,我們的心是要效法基督,然後也不是停滯不前,而要日日更新。緊跟著一句「查驗何為神的旨意…」提示了,完全奉獻自己的結果,叫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只有把自己奉獻給神,要為神活著的人,才能明白神的旨意。

禱告:主啊,求祢讓我瞭解身體vs靈魂的奧秘,讓我知道怎樣把身體獻上,過一個祢喜悅的生活。


Happy Birthday, 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