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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馬靈修—天下父母心

經文: 1 Thessalonians Ch2

V4「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若是某國家世界盃足球賽贏了,這是個好消息,傳給那國的人民聽到,每個人一定都很高興。耶穌的福音是生命得救的好消息,照理說世界上每個人聽到都會很高興,但是許多人都搞不清楚狀況,反而不喜歡這個好消息。所以傳福音變成不一定能討人喜歡

V7~8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雖然帶小孩很累,小孩子常常很煩,但天下父母心,有愛在當中就可以忍受一些痛苦,因為知道把小孩養大是有意義的。

V9 保羅是個傳道人,卻也努力工作。這又讓我想到之前短宣籌款的一些迷惑。查了一些相關經文,大概是說,傳道人的確有權柄讓教會支持生活所需,但是去工作自己賺錢也不是錯的,要看他是什麼心態了!像保羅工作,是為了去傳更多的福音,讓剛建立的教會不必「受累」,願意放下受供養的權柄。如果去賺錢的原因是利欲薰心,想要滿足更好的物質享受,或追求自己短暫的理想,那就值得商榷了。另一方面,基督徒毫無疑問的要認真工作(參閱本卷411~12、帖後36~12),假若以傳福音為名,不認真工作,也是不好的。所以怎麼看待短宣的籌款?我的看法是,若覺得是上帝要你去,但你沒錢,那就籌款吧,不然就努力賺了錢再去短宣,這才是真的「叫人不花錢得福音」,不需要覺得籌不到款就是沒信心之類的,沒錯,上帝必定會供應我們,他供應我們好手好腳可以去工作。

v12 自己也要成為孩子的榜樣,做人做事都要對的起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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