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9
進度:Leviticus 17~19
Ch18 描述各種不允許的性行為。大多是不可亂倫,也就是禁止與近親行淫。其他的有女人行經時不潔(v19),還有同性戀(v22)等。
CH19 開頭又把一些東西重複講,顯然那些是最重要的:要聖潔、孝敬父母、唯有耶和華是神、不可造偶像。再來是關於社會、人際關係的一些規定。
真的不知道,但期待有一天會了解,請繼續鎖定馬超靈修天地。
我本來覺得吃血是沒問題的,就像論到可不可以吃祭物一樣,應該是凡物都可吃,只是要小心對人的態度。但是最近查考這些經文,沒想到血似乎是個特例,不是屬於可以廢除的「禮儀」條例…。總之我現在傾向不吃血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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