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三) 餓了,想睡覺。
10/9 (四) 晚上是查經小組。
10/10 (五) 看了「John3:16是福音嗎」的文章
10/12 (日) 一度想要不要停一天,不行,要持續下去。
經文:歷代志下 7:1~3
所羅門和眾民獻祭,耶和華用火從天上降下,燒盡這些祭。為何神要用火燒盡祭物,來代表悅納呢?
- 大有榮光? -很光很亮,很有POWER
- 神的烈怒? -罪的代價乃是死,現在燒盡祭物而不是人,使人感恩和敬畏。
- 短暫? -祭物燒掉就沒了,所以其實還是沒用,不能真正贖罪,而只是預表。
思想2:或許可以有點跳躍的引申到煉淨...獻上自己為祭時,上帝要用火來煉淨,要除去所有不良的雜質。被上帝的火燒過,我有那些東西會被燒掉?還剩下甚麼? 或者,我就是擔心某些東西會被燒掉,所以不願意完全的獻上!
歷代志下 7:13~15
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 1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15 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熟悉的經文。自卑!主阿,我要全然降伏在你面前,我毫無可誇的,我也得罪你,時常惹你的怒氣。但你顯出的大慈愛,使我知道你必定、已經赦免我,接納了我!我感謝你!
主阿!因為知道你已經將我稱義,我現在才能夠尋求你的面,才能在你面前站立。主,求你只是我當行的路,未來的道路,觸發我內心的熱情,全心奔跑你要我走的路!要脫去一切的纏累!你說你必睜眼看、側耳聽禱告,感謝你!
歷代志下 7:16~22
v16 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剛好也在思索交往的問題,相愛容易、相處難啊...時間久了容易倦怠。看到這節蠻感動的,上帝不是偶爾來看一下,而是用心的關照人們。
v19~22 「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 20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21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22 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 神,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上帝對以色列百姓施行懲罰就好了,為何要連聖殿也捨棄不顧,好像寧願讓自己的名被別人譏笑?其實後來就真的這樣發生了...以色列人行惡,外國入侵,把聖殿毀掉,直到如今,聖殿上面還建著清真寺。這不是就變成笑柄嗎,拜這位上帝的人,也無法保護聖殿!但仔細想想,上帝關心的根本不是這些表面的東西,假如以色列人已經離棄神、甚至去拜別的東西,而上帝還繼續讓聖殿留著,那才是對他的名的羞辱吧!真正看到這一點的人,會了解上帝才是主體,有主權,而不是這群人。
應用到自己的生命,假如自己其實沒有真實的敬拜上帝,但表面上還是繼續做基督徒、繼續「事工」-- 想必不會有果效!原本可能會想,先不論自己怎樣,傳福音、幫助人等等的事情,應該依然是好的呀,為何上帝不成就?從這邊就可以思想,上帝才是那主體,不是那些事工!做了一堆事工,但是沒有上帝,這就不是上帝想要的。
歷代志下 8章
8:11 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裡;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一個分別為聖的概念。就連最親愛的妻子,也絕不能高過上帝,聖殿、大衛的宮是要單單獻給耶和華的。思想應用,就像我現在安靜讀經的時間,也好幾次不專心想要看FB或別的東西。應要警醒,神是輕慢不得的!禁食的狀態其實有幫助我,比沒禁食的時候專心,因為時刻提醒著自己這段時間是分別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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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看第六章,所羅門獻殿的祈禱,他求些甚麼?
22~23節施行公義,賞善罰惡。24~25節國家、戰爭。26~27節安居樂業。
第30~31節是一個重點
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你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使他們在你賜給我們列祖之地上一生一世敬畏你,遵行你的道。是啊,上帝想要我們做的,就是一生一世敬畏他、遵行他的道。這含有哪些具體層面呢...第一個層面比較像律法、道德的層面,不作惡事,做好事幫助人等等。第二個層面,我想是關係的契合,上帝是活神,不是死的一條條法律。敬畏、遵行,應該就是整個人獻給神,思想與上帝契合,時常宣揚他的美德,傳講感恩他的作為。剩下的就是好好工作,好好享受上帝給的一切豐盛吧?
32~33很特別,他並沒有種族主義,他知道上帝是全世界的上帝,不是只有一個民族,而且將來萬民都要來認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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