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無賴,不尊重耶和華"一個家長被說有這種兒子一定不好受. 他們做盡了壞事, 根本完全不配當祭司.
v22-26 Eli 使對質了他的兒子, 請求他們停止這些罪惡因為大家都在說他們的壞話.
我想到了蠻有意思的幾點:
- 想必當時以色列人民很不爽吧, 以前沒有耶穌, 而唯一跟神交通的通道那麼的骯髒. 身為外界與神的通道是很大的榮譽但想同的也是很大的一個責任. 我們對非基督徒就像是以前的祭司一樣 (我喜歡使者這字), 我們的一舉一動都被世界注意著, 我們不能丟耶穌的臉啊!
- 相似的我們一些身為領導著的基督徒, 我們要立下好榜樣讓那些初信的好好成長啊! 不這樣了話"人民"會看到的. 先不管他們對我們的改觀, 就像以前的人有可能就會因此停止去神殿奉獻或違背律法(v24), 現在的"他們"有可能就此不在到神面前了! 不敬拜, 不禱告, 不讀經...
- Eli是個愛主的人. 但他很不會帶孩子. 但v27-36神說Eli要一起被懲罰. 身為父母(既屬靈又肉體), 我們一起扛後代所犯的錯. James 3:1 講的太好了...
"如果有人得罪人,有官長懲罰他;如果有人得罪耶和華,有誰為他求情呢?" 或 "If a man sins against a man, one may appeal to God on his behalf. But if a man sins against theLord, who then will intercede for 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