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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 星期二

你要痊癒嗎? Kyrie Eleison


最近的小組查經查了  約翰福音第五章1~18節,耶穌在『畢士大池』醫好病了38年的人。

這次的醫治比較特別,是耶穌主動去問這位病人「你要痊癒嗎?」 聖經其他記載耶穌行醫治,多數是人主動來找耶穌希望祂醫治。約翰第9章醫好生來瞎眼的人,也是耶穌主動。


朋友提出一個疑問:在這個畢士大池旁邊有許多病人,但耶穌卻只醫這個人,是否不太公平呢?


或許耶穌還醫了很多人,聖經沒有一一記載,但我們可以很肯定耶穌沒有天天開醫病大會,更沒有開診所,正如上面所說,我們看到的多數情況是有病人來找耶穌,耶穌心生憐憫,才去醫治他們。耶穌應該是將大部分時間花在傳道、造就門徒上面,少數的時間行神蹟、醫病趕鬼。


所以我們可以了解一個點:耶穌並沒有應許要醫好所有人的病,祂行醫病趕鬼的神蹟有明確的目的,就是要顯出祂的能力、證明祂是父神所差派來的獨生子。


而且從另一角度思考:醫好一次之後,還是有可能再患病呀?耶穌沒有保證這次醫好之後你就百毒不侵,長命百歲。 就算最轟烈的神蹟,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但有一天拉撒路老了,病了,還是會死對吧? 


在教會中常見的困境,有弟兄姊妹病了,我們努力為他禱告...結果沒有好轉,我們就開始懷疑是我們信心不夠?還是上帝能力不夠?上帝沒那麼慈愛?

2020年4月19日 星期日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時下有句流行語「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雖然我個人對那種,在文章中直接複製貼上三次的作法很不以為然,不過確實是,如果你覺得一件事很重要,通常就會重複地述說、提醒。

聖經四福音書由不同的作者,以不同角度描寫耶穌生平,若有些話四福音書都有記載,而且還記載很多次,那顯然這句話是耶穌不斷強調的,很重要!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8~39)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太16:24~25)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4~35)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3~24)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27)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17:33)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12:25)


十字架已經變成基督教的圖騰,似乎也是教會中最熟悉的主題。然而我們是否真正體會、實行出「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在這個耶穌受難復活的節期中,仍然值得重新反思。

首先必須要體會十字架原本的用途--刑具。要忘掉現代那些發著光的標誌、掛在胸前精緻的飾品,想像兩千年前最慘無人道、最羞辱的刑具。


「捨己」:之所以撇下自己原本所愛的,是因為找到更好的、更高的價值 (跟隨主)

「背起」:耶穌走的苦路我們也很熟悉了,已經被定罪的人,要背著自己的刑具走到刑場...

「來跟從我」:耶穌自己先被釘,做為表率,我們也要跟上。

「愛生命就喪掉生命」? 意思是有兩種生命,短暫的今生和永生,愛今生的生命勝過永生,那當然就失去永生。人就是賺得全世界(今生),賠上自己的生命(永生),有什麼益處呢?


(耳邊響起林志炫的歌聲...輸了你~~~贏了世界又如何~~~ )


在受苦節崇拜中,牧師提到一個點:撒旦不需要叫你否認信仰,只需叫你以為自己在跟隨耶穌,但卻不願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與我最近在讀的 C.S.Lewis「地獄來鴻」異曲同工!是的,撒旦就是這麼狡猾,令你相信一些微小的謊言,逐漸偏離真理。謊言叫我們淡化十字架的重要,好像在看戲,遠遠的觀賞耶穌受難,然後事不關己。

十字架與我們切身相關!真的跟隨耶穌,就要跟隨祂走那條苦路。祂為我們做示範、榜樣,祂經歷的我們也要經歷,受苦、死、然後復活得到新生命!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當然,我們並不會真的走苦路被釘十字架,然而這「受苦、死」在自己生命中的意義是如何呢... 要攻克己身,除去老我的一些惡習,對抗試探,這些真的只能受苦沒有捷徑...


2020年3月31日 星期二

疫情中的末世觀點

我在寫上一篇文章時是3月1日,寫到「如果疫情全球大爆發,持續半年、一年以上呢?」當時我真的只是為了文章需要而故意危言聳聽。3月初中國確診數大約8萬,其他國家總和還不到8千,沒想到真的演變成全球大爆發!寫本文的今天(3/31)全球確診已將近80萬!本來澳門疫情看似和緩,教會已經考慮在3月22日恢復實體崇拜,但最終也難逃國外爆發的第二波衝擊,隨著不斷移入的病例,又讓恢復正常的日子遙遙無期。 Kyrie eleison 求主垂憐!


這段期間我也因為疫情而思想了「末世」的相關主題。

肺炎疫情席捲全球,又有蝗蟲肆虐,不免讓人想到聖經中描述的大災難,有些人或許會擔心是否「末日」近了?我們將會面臨更多可怕的災難?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蹟從天上顯現。」



我們知道主將會第二次再來,根據聖經祂再來之前也的確會有預兆、災難,關於這些預言有許多不同的詮釋方法,沒有100%的標準答案,但有一件事我們 100%確定,就是「那日子沒有人知道」。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太24:36 & 可13:32)


2020年3月1日 星期日

我幾時得朝見神呢

在肺炎疫情中,教會停止聚會已滿了一個月。颱風、地震也從未造成如此巨大的影響。
不能聚會、不能小組團契、不能唱詩班,孩子也不能上學。一切看似理所當然的事物,突然間被奪去了。似乎可以稍稍體會以色列民「被擄」的感覺?

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 (詩42:1~2)


我們總覺得災難應該是短暫的,恢復正常的日子就近在眼前。但是... who knows? 如果疫情全球大爆發,持續半年、一年以上呢? 今年 1月26日的時候,有誰會想到,這天可能是今年最後一次的聚會?

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路17:27)

2020年1月11日 星期六

打破玉瓶的事奉

教會音樂事奉中,像我這種很注重理性的人可能會走到一個極端:太在乎唱的詩歌「有沒有作用?」 就是,詩歌有沒有讓會眾感動?有沒有傳福音的效果?歌詞有沒有帶出豐富的信息、與講員或教會最近的主題有關聯?...等等

有這些思考,在自己帶領詩歌敬拜的時候會驅使自己用心預備得周全,這樣很好;但坐在底下當會眾的時候,批評論斷比較的罪性就常常跑出來,一條一條的去檢視、品頭論足今天的詩歌夠不夠好...

正所謂:
「其實,這一類的知識只會使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才能夠造就人。那自以為知道一些甚麼的,實際上還不知道他所該知道的。」 林前8:1~2

接續於我上一篇文章寫的,關於對藝術的思考。其實一件藝術品「有沒有用」呢?高舉理性的人可能會喜歡嘲諷藝術是沒有的東西,「What? 隨便塗兩個顏色就是一幅畫?還可以賣幾十萬、幾百萬元?」

藝術品不像普通的貨物,有一定的價格,大量生產... 藝術的不同之處在於,觀賞者如何欣賞它,它就有多少價值。藝術品「有沒有用」完全取決於欣賞者與之的共鳴,你不欣賞它,它就是一件破爛垃圾,欣賞它,它可以高貴風雅價值連城。就像前一陣子那根用膠帶黏在牆上的香蕉...

「牆上的香蕉」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參觀天主教堂後對藝術的思考

前一陣子去了台北+葡萄牙旅行。

到台北是為了參加朋友的婚禮,兩位新人都是天主教,基督教的婚禮我看的很多了,但這還是我第一次參加天主教的婚禮。地點在汐止聖方濟天主堂,也是第一次來,建築真的很美!


2019年8月11日 星期日

關於「定罪」的探討

小弟的文章 《細究:行淫婦人與丟石頭那段經文,或許不是你所想的那樣》 (天啊,已經是6年前了!)  有榮幸獲得比較多網友迴響,其中引申出關於「定罪」的問題,我覺得可以用一篇文章的篇幅來探討。

仍然需要強調,所有文章都只是小弟個人查經、整理思考的結果,難免有錯誤或不完整之處,都請不吝批評指教。


先假設各位已經熟悉「行淫婦人」那段經文。多數人由表面看來會覺得那段經文是在教我們「我們都有罪,所以沒資格定罪別人」,但我在前文已經論述過,那段經文要傳達的主要信息並不是這個,這是一個情境的誤用。現在我們姑且不理這段經文情境如何如何,單純就「我們都有罪,所以沒資格定罪別人」這個概念來探討。基本上這句話是正確的,我們每個人都有罪,而只有全然公義聖潔的上帝才能審判人,這完全沒問題。但很多人似乎是濫用或誤用了這句話。

有一位網友Fisher的留言提出很好的問題:『若按馬太福音18章指出弟兄的罪來,是否是在定他的罪呢?若長老犯罪當眾責備他,是否在定他的罪呢?


誠然,假如有旁人犯了錯,得罪、傷害了你,難道你完全不能指出他的錯,因為「我們也沒資格」嗎?
或是,某某人被指出犯了錯,而他卻反駁「只有耶穌能定我的罪!」,這有沒有問題?


關鍵問題在於甚麼叫做「定罪」? 讓我們來研究相關的經文。